根据《海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在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琼教发〔2021〕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确定我市202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第三批拟发放名单如下,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请各单位及有关人员(特别是帮扶联系人、补助对象)认真核对,如有问题及时向当地镇政府反映。
公示期限:10月29日至11月07日(10天)
联系地址:儋州市教育局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学生资助管理科)
监督电话:0898-23311915 12317
电子邮箱:dzsjyjfpb@163.com
儋州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