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建立自建房施工安全事故约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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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记者从海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海南正加快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全省城乡自建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海南省城乡自建房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海南将从排查建立责任体系和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机制情况、深入开展自建房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建立自建房施工安全事故约谈制度、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加大自建房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等主要工作来加强自建房安全施工安全管理。该自建房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持续至年底,推动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方案》要求,各市县要加强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遏制自建房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加强对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建立约谈制度
 
● 对发生2起自建房安全事故的市县,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约谈市县政府分管领导、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全省通报批评;
 
● 发生3次及以上自建房安全事故的市县,提请省政府领导约谈市县政府主要领导。
 
● 对自建房多次出现亡人安全事故,经核查,市县和乡镇没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检查、培训不到位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依规提请当地纪检监察部门问责相关人员,必要时提请省纪委问责。
 
各市县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工作,提高乡村建设工匠技术水平和质量安全意识。要指导建房户与乡村建设工匠签订自建房建设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质量安全责任义务。推动建立农房建设管理“工匠责任制”,鼓励乡村建设工匠组建施工班组、专业合作社等实体机构承揽农房建设业务。
 
同时,按照市县主导、乡镇(街道办)主责、户主主体的原则,各市县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完善自建房施工安全常态化管理和自建房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各市县应组织开展自建房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等为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置各类违法违规建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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