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截止!海南这项申报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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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南省工信厅印发
《海南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同时启动2023年度中小企业
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
 
 

《暂行办法》所指海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是经海南省工信厅认定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是定位在县级区划范围内,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聚、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

 

集群培育工作旨在提升海南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将包括提升集群主导产业优势、激发集群创新活力、推进集群数字化升级、加快集群绿色低碳转型、深化集群开放合作、提升集群治理和服务能力等方面内容。

 

根据《海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集群认定须满足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成效显著、产业链供应链协作高效、具有较强协同创新能力、数字化转型效果明显、具有较高绿色化发展水平、积极参与产业开放合作、具有较强治理和服务能力等八方面指标。

 

认定程序坚持申报自愿、公开透明、以评促建、持续提升、跟踪监测、动态调整的原则,由省工信厅统筹开展,有序推进;申报认定的集群应在县级区划范围内,由所在地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

 

海南省工信厅将组织对各县(区)的集群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海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在认定的2023年度海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基础上,还将择优推荐申报2023年度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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