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管理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海南封关后不会取消开通境外电视频道的限制。
境外电视频道的落地和接收仍应按《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管理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进行审批。同时,海南在自由贸易港建设实践中,对境外电视的传输方式进行了优化改革,即接收方式由原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改为通过有线电视网传输,这既降低了用户接收成本,又提高了审批效率。以下四种类型的单位或场所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核发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后,依据许可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一是级别较高、规模较大的教育、科研、新闻、金融、经贸和党政机关等确因业务工作需要的单位;二是确有境外电视节目接收需求,且具备接收条件的规模较大、级别较高的宾馆酒店;三是专供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办公或者居住的写字楼、公寓等;四是其他确有需要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的单位或场所。(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