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旨在严厉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重点征集儋州市辖区内旅游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在经营服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主要包括:
(一)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未取得旅行社(总社、分社、服务网点)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擅自从事旅游招徕、组织、接待等经营活动;2.发布虚假旅游宣传信息,利用宣传资料误导、欺骗、诱导旅游者;3.旅游合同条款不清晰、不公平,未明确交通、住宿、餐饮、游览项目等服务标准及具体内容;4.以“零负团费”“特价游”等不合理低价方式招揽游客,并通过安排购物等形式非法获取回扣及其他不正当利益;5.组织旅游活动未依法与旅游者签订规范旅游合同,或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变更行程安排和购物场所或增加购物频次;6.其他违反旅游行业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导游执业违法违规行为:1.未取得导游证擅自开展导游活动、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2.违法违规安排购物活动,采取言语威胁、限制人身自由、虚假宣传商品功效、价格欺诈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3.与旅游餐饮、住宿、购物等经营主体串通误导游客消费、销售高价低质产品,违规收受旅游购物店回扣和商业贿赂等行为。
(三)旅游购物店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行为:1.采取言语威胁、心理施压、封闭场所、限制离场、非法限制游客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进行消费;2.旅游购物合同设置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约定内容模糊不清,未依法明确商品退换货机制及售后处置方式,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等行为;3.采取虚假宣传、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方式,误导、欺骗旅游者进行消费。
(四)线上平台非法经营行为:线上平台旅游经营者发布在线旅行社、景区、酒店等涉旅企业虚假广告,存在夸大宣传、发布误导性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线索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电话举报:0898-23326606(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工作日工作时间受理);政务热线举报:0898-123453;邮箱举报:dzslwj@163.com;现场举报:前往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举报(市直机关办公大楼16楼)(工作日工作时间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