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北门江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下闸蓄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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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海南省北门江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下闸蓄水的通告
 
海南省北门江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水库正常蓄水位58米,总库容1.94亿立方米。该工程已通过下闸蓄水阶段验收,定于7月31日下闸蓄水。为确保下闸蓄水工作顺利进行,保障蓄水后水库淹没区及下游区域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蓄水影响区域
 
(一)水库大坝上游正常蓄水位58米高程以下淹没区涉及:
 
1.儋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儋州林场黄泥沟管护站,那大镇槟榔村委会洋四漏村、先锋农场、抱龙村委会、加平村委会、番真村委会,东成镇大坡村委会,侨植农场4队、5队、6队、8队。
 
2.八一总场有限公司22队、23 队、24队、25队、26队、27队、28队、29队、32 队、35队、拖牛岭队、种子队、新场、农牧队、青丰队、新华队、西庆水电站,西联农场有限公司光辉队、光明队、果木队、跃进队、前进队、猛进队、洛南队、农牧队、西联洛南水电站。
 
3.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试验场一队、七队、十一队、十二队、热科院水电站。
 
(二)大坝下游北门江沿线区域涉及东成镇、中和镇、新州镇等。
 
二、蓄水后注意事项
 
(一)蓄水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淹没区及蓄水后易造成崩塌或滑坡的影响区域内从事耕种、放牧、捕鱼、采石、水上交通、游泳等活动。
 
(二)蓄水后库区迎水面地段易发生地质灾害,易引发两岸土体和松散堆积物崩塌或滑坡,所有人员要自觉远离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等危险区域。
 
(三)蓄水后库区周边群众须监护好家中未成年人、智障人员、聋哑人员和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好家禽牲畜,严禁库区周边群众及家禽牲畜进入水库淹没区,严禁任何车辆及人员进入水库淹没区和影响区。
 
(四)水库淹没区、影响区涉及的有关镇政府、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连队以及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宣传,在重点地段、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组织人员加强库区安全检查及巡查,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儋州市水务局、儋州市公安局、儋州市应急管理局、儋州市教育局、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等相关行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蓄水后行业监管,确保蓄水后社会形势总体安全稳定。
 
(六)请水库涉及的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通告规定,相互转告、相互提醒、及时制止,落实防范措施,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擅自进入水库淹没区、影响区、施工区和下游河道水位下降上涨区域的单位和个人,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或危及水库安全的,依法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儋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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