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热点100问·027] 封关后海南自由贸易港如何进一步优化投资便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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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发改体改〔2021〕47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府办〔2021〕4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通告》(工信部通信函〔2024〕107号)、《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24〕568号)等文件,海南自由贸易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切实放宽医疗、金融、文化、教育等行业准入准营门槛,施行国内最短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积极推进投资自由便利。封关后,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对标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进一步放开投资准入,持续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持续推进高水平投资自由便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要求。进一步争取放宽市场准入,围绕构建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深海、航天、种业、数字、绿色等新业态新领域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海南现代化产业体系“4532”格局:“4”指推动四大主导产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补链延链、优化升级;“5”指“五向图强”(向种图强、向海图强、向天图强、向绿图强、向数图强)打造新质生产力重要实践地;“3”指做好离岛免税、医疗、教育“三篇消费文章”;“2”指建设“人才荟萃之岛”“技术创新之岛”两个岛。

       二是积极协调推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出台放宽市场准入第二批特别措施,争取在新质生产力发展、要素、平台方面为海南赋能,加快构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匹配的市场准入体系。

       三是不断创新和拓展投资在线平台建设应用范围,完善与投资规则相适应的过程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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