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记者从市委政法委获悉,近日,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授予100个单位“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200名同志“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我市获评先进集体7个、先进个人12名。
据了解,我市获评“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称号的7个单位分别是: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共青团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未成年人护苗驿站、市正德学校。获评“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先进个人”称号的12名个人分别是: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科二级主任科员陈进生、市教育局党委委员李华超 、市公安局政治部宣教群工科科长张晓军、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三级警长王锦天、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曾冬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何志甲、 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四级法官助理陈晓静、市人民检察院木棠检察室副主任、二级检察官李弘扬、市妇女联合会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部长王桂莉、市救助管理站九级管理岗唐德骐、和庆镇社会服务中心九级管理岗葛仙梅,以及市正德学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一级教师黎二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