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热点100问·022] 封关后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与内地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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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以下简称《禁限清单》)是国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在我国现行货物贸易管理模式的基础上作出的全新探索,在货物贸易管理上较全国其他地区作出了更开放的安排。

       一是对部分进口货物管理作出开放安排。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2024年第66号公告《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5年)》,当前我国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共119项,其中消耗臭氧层物质45项,旧机电产品74项。综合考虑环保、安全和监管风险等因素,除消耗臭氧层物质以及旧船舶、苯胺印刷机、硒鼓、X射线管等部分货物外,对其余61项旧机电产品自海南自由贸易港“一线”进口取消许可证管理,即企业自“一线”进口上述货物时无须申领、提交进口许可证。上述开放安排覆盖约80%的旧机电产品,主要涉及医疗、工程、印刷、农业、电力、焊接等领域,能为生产型企业生产自用提供便利。

       二是有利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近年来,国家逐步加大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保税维修业务的支持力度,《禁限清单》对38种商品允许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使海南的保税维修政策优于全国其他地区。一是在适用范围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均可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二是在维修品类上,相关企业可同时开展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和《禁限清单》执行例外措施的保税维修业务,未来可形成政策优势,有力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三是在评估程序上,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开展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和《禁限清单》执行例外措施的保税维修业务,由海南省自行评估后开展,进一步精简了评估程序。(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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