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亮起来了,夜晚再也不用摸黑走夜路了。”近日,南丰镇尖岭村委会南来村的村民夜晚出行时,惊喜地发现家门口多了一盏盏明亮的路灯。
此前,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开展日常村务监督中接到村民反映:该村部分路段因未安装路灯,夜间道路黑暗,不仅给村民出行带来不便,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立即组织人员对村委会8个自然村的路灯覆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经过细致摸底,最终确认有6个自然村存在路灯数量不足或未安装路灯的情况,影响村民夜间正常出行。
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第一时间将问题上报镇纪委并反馈至镇政府,建议尽快解决村民“夜间出行难”问题。该镇政府收到问题反馈后,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并协调资金用于该6个村的路灯安装工程,切实回应群众诉求。
为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工程质量有保障,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在项目前期筹备阶段,严格监督“四议两公开”程序的落实,全程参与村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等环节。同时,督促村委会及时将商议结果、资金使用计划等信息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保障村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在施工过程中,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还定期走访各个村的施工现场,积极协调推动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纠纷,保障工程顺利推进,最终100盏路灯全部安装完毕并成功点亮。
“此次尖岭村委会6个自然村路灯安装工程的顺利完成,不仅解决了村民‘夜间出行难’的问题,也彰显了村级监督力量在村务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最后一公里”的监督前哨作用,为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注入更多廉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