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 55人被实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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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喝了几口,我还清醒”“踩一下油门就到家了”“这么晚了,不会查的”——酒桌散场时,这几句话常被一些爱喝酒的市民挂在嘴边。事实是: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酒后驾车的借口。

       8月的儋州,中兴大街一家烧烤店外霓虹未熄,几个身影推着电动车准备离开。路口那头,荧光黄的执勤身影早已到位,酒精快检棒一递、一吹,红灯亮起——又一名驾驶人被请到路边。这样的场景,在刚刚过去的8月反复上演。日前,儋州公安交警实名曝光2026年8月查处的酒驾醉驾人员名单,55人上榜。

       55人里,33人骑的是“小电驴”。名单分机动车、非机动车两块:机动车22人,非机动车33人。也就是说,超过六成被查的是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驾驶人。“喝酒不开车”里的“车”,从来不只指四个轮子——电驴速度不慢、防护为零,一旦出事,代价同样沉重。

       数字背后,是惊人的“醉”度。机动车名单中,酒精含量最高达205mg/100ml,出现在海头镇路段的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非机动车名单中更显触目:240mg/100ml、239mg/100ml、238mg/100ml……按照国家标准,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即为醉酒驾车,240mg已是醉驾标准的3倍。

       时间上,夜里仍是“重灾区”。翻看名单,20时至次日凌晨是被查最为集中的时段:20时48分、21时25分、23时04分、23时51分、凌晨0时41分、3时36分……凌晨3:30,迎宾大道幸福森林路段仍有人酒精含量96mg/100ml,驾车上路。

       地点上,几个路段反复“上榜”。中兴大街500里路段及周边烤吧、开源大道与腾洋路交叉路口、白马井镇人民路,成了名单里的“高频词”。实名曝光不是终点,而是警示。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员,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饮酒之后务必禁驾,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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