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3起滥伐林木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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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强化生态执法震慑力,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曝光3起滥伐林木典型案例,通过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让群众清晰知晓滥伐林木的违法后果,引导全社会树立依法护林、守法用林的生态保护理念。

       本次公布的3起案例均为当事人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砍伐林木的违法行为,涉案地点覆盖木棠镇、和庆镇、大成镇等区域,涉案林木包括桉树、橡胶树,既有个人违法行为,也有企业违规行为。执法部门根据当事人整改态度、违法频次等情节,依法作出差异化处罚,彰显了执法温度与力度。

       其中一起案例发生在木棠镇兰训村委会,当事人在未取得采伐许可的情况下,私自砍伐55株小叶桉,林木重量达3.85吨。鉴于当事人主动完成复绿整改并顺利通过验收,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其补种55株树木,并处罚款4389元。

       和庆镇文卷村委会的一起违法情节更为典型。当事人无证砍伐30株橡胶树,拒不配合补植复绿工作,且属于二次违法,性质恶劣。执法部门依法从重处罚,责令补种90株树木,并处罚款10103.94元,严厉惩戒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

       此外,大成镇西庆农场某企业因无证违规砍伐38株橡胶树,涉案林木重量超15吨,是3起案例中涉案体量最大的一起。因该企业主动落实复绿整改并验收合格,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其补种114株树木,并处罚款21039.48元。

       当前,不少群众存在“自家种的树,自己可以随意砍伐”的认知误区。对此,执法部门明确提醒,林木采伐实行严格许可制度,即便为个人、企业自行种植的林木,未经审批擅自砍伐,均属于滥伐林木违法行为。轻则被罚款、责令补种树木,情节严重、采伐数量较大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严禁木材经营者收购来源不明的木材,筑牢森林资源保护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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