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开展质量评查 深化“以案三促”
“我们通过召开全镇警示教育大会、专题组织生活会,通报案情,宣读处分决定书,做到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以案说法,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以身边人身边事为反面教材、自警自省。”近日,那大镇党委向市纪委监委“以案三促”工作质量评查专班反馈落实典型案件整改情况。
此前,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那大镇某村2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组织使用村集体资金支付宴请、违规发放和领取补贴等问题。案件查办后,市纪委监委坚持从个案看全局、从类案抓系统,结合案件查办、日常监督、专项整治等工作,深入查找案发单位人、事、权、责、制上的薄弱点和风险点,监督推动该镇深化“以案三促”,围绕决策公开、日常监督、权力运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常态长效系统施治,切实做到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警示镜”。市纪委监委坚持用好身边典型案件资源,强化典型案例的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功能,抓实警示教育、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工作,注重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一体推进“三不腐”。
“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专班对2024年度典型案例‘以案三促’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和整体实效性等方面开展质量评查,有效推动‘以案三促’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儋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为规范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工作,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儋州市纪委监委机关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规范(试行)》《儋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了“以案三促”的实施范围、实施步骤及时间节点,建立工作质量评查机制,通过座谈了解、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案发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做实“以案三促”工作。
“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和责任单位共同努力。”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会持续把压实“以案三促”工作与案件审查调查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整改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