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车辆刚起步就发生事故 儋州交警:严惩不贷

2025-06-05 15:49:14 儋州

       近日,儋州公安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那大城区某酒吧门口停车场内发生车辆剐蹭事故,其中一方疑似酒驾。

       接警后,儋州公安交警立即指派事故处理大队民警赶赴现场。在该停车场位置民警发现:一辆车号牌为辽A2P3**的小轿车停在酒吧门口,该车辆右后方位置,与停在其后方的一辆黑色小轿车的车头有剐蹭,造成车辆大灯和前杠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韩某某慌忙下车查看情况,自认为两车受损并不严重,遂欲和对方车主协商解决。然而,在双方车主协商过程中,黑色小轿车车主欧某某察觉到肇事车主说话含糊不清、走路不稳且浑身散发着浓烈的酒气。欧某某意识到肇事车辆驾驶员可能存在饮酒驾驶行为,于是拒绝“私了”提议并报警。

       现场,民警首先对肇事司机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驾标准,民警随即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验鉴定。经血液鉴定,肇事司机韩某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62.43mg/100mL。韩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被警方立案侦查。

       调查中,驾驶人表示自己当时本想把车开到方便叫代驾的位置,再将车辆交给代驾驾驶,没想到刚起步就发生事故。对此,肇事司机后悔不已。

       儋州公安交警提醒:饮酒会导致判断力和反应速度下降,增加交通事故风险。请注意,即使在停车场内,也不能酒后驾车。任何侥幸心理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