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公告》  提升人员密集场所本质安全水平

2025-04-26 14:22:40 儋州
       4月23日,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六要”“十不准”和现场管控“六必须”安全提示及违规动火作业举报投诉渠道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统一部署要求,切实提升人员密集场所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突出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控的意见》,印发该《公告》。
    《公告》指出,人员密集场所指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包括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其中,公众聚集场所是指面对公众开放,具有商业经营性质的室内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厅、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酒吧等歌舞娱乐场所,游艺、游乐场所和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其他场所动火作业可能影响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参照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管理。
    动火作业范围: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要求:动火作业“六要”“十不准”,现场管控“六必须”。“六要”指:动火证要经批准;动火区要与生产系统隔绝;动火作业要清洗,置换合格;动火作业前要清除周边易燃物;要按时做动火分析;动火作业要采取设置消防设施和安全监督。
    “十不准”指: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准焊割;凡属于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焊割;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准焊割;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前,不准焊割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或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六必须”指: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护。
    《公告》还对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责任进行划分。
    此外,《公告》还公布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动火作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社会志愿者、单位内部员工等通过“12345”平台、微信公众号、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照《海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实行奖励,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环境。微信举报平台包括,儋州应急官方微信平台、儋州消防官方微信平台。来信地址:儋州市那大镇农垦中路5号儋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监管科、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东段儋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