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公证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电局、木棠镇政府等多部门,对木棠镇一处侵占Ⅱ级保护林地的违法养殖场开展强制拆除行动,978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被依法清拆,用刚性执法守住生态保护底线。
该违建点位地处木棠镇Ⅱ级保护林地范围内,当事人在没有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原有用途,私自搭建养殖设施。大面积的构筑物直接破坏林地地貌,侵占生态防护空间,给当地林地生态带来实实在在的伤害。
案件办理期间,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开展普法劝导,送达整改催告文书,耐心向当事人讲明林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主动自行拆除违建、恢复林地原貌。但当事人始终拒不配合,迟迟不履行整改义务。为维护法律威严,守住生态安全防线,相关部门依法启动强制拆除程序。
拆除现场,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做好现场公证、断电保障、秩序维护等各项工作,作业设备有序开展拆除作业,对整片违法养殖场实施集中清拆。本次行动坚持拆治并举,并非“一拆了之”。违建拆除完毕后,属地将开展土地平整、植被补种等生态修复工作,推动受损林地逐步恢复原有生态样貌,最大限度消减违建带来的生态破坏。
据了解,林地资源受法律严格保护,按照《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经审核审批,严禁擅自占用、改变林地用途,违规行为人不仅违建会被拆除,还将面临相应罚款。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保持涉林违建整治高压态势,加大全域巡查排查力度,严打毁林占地、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健全长效管控机制。